毆打少女強迫性交易、拍裸照賺錢 法官重判渣男14年半
南投县陈姓男子透过社群软体和未满14岁少女交往,除发生多次性行为,还因缺钱花用,殴打强迫少女和他人性交易、拍裸照借钱供他花用,直到被害人母亲发现女儿长期遭遇暴力胁迫报警,南投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判处陈男有期徒刑14年6月,并科罚15万元。
判决书指出,陈姓男子2021年8月透过Instagram认识少女,成为男女关系,陈男多次要求发生性行为,被害人不从便遭殴打。更可恶的是,陈好吃懒做,竟将女友当成摇钱树,利用女友手机交友软体,和网友约定以5千元代价性交易。被害人到旅馆拒绝,回去又遭陈男殴打,硬逼她完成交易,所得则由陈男全数拿走。
陈男又胁迫女友拍裸照,以提供裸照向林姓男子抵押借款,林姓男子还要求「两张照片借妳两千, 但要露脸跟全身」、「当然是越骚越好」。直到少女母亲发现女儿受欺负报警,警方循线查出陈、林等人。
法官认为,陈男多次犯罪,对于未成年被害人侵害严重,依性侵害防治法判决应执行14年6月,并易科罚金15万元,林姓男子诱使被害人拍摄性影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5年。
陈姓男子以暴力殴打少女性交易、拍裸照赚钱,南投地院法官重判14年6个月徒刑。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