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和学生嘿咻 老公撞见控性侵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高中老师控告李姓男学生性侵,但经板桥地检署调查发现,是女老师邀学生到家中,学生问她「想不想要」,她并未拒绝,2人在沙发上发生关系检察官认定性侵罪证不足,1日侦结不起诉。

这名女教师30多岁,原在新庄某高中担任夜间部导师,目前已离职。她指控,99年6月某日,班上李姓男学生(24岁)到她住处,无视她拒绝,在客厅性侵她得逞,事后她曾向教官反映并要求学生写自白书

李男则表示,当时是「灯光气氛佳」,他问老师「想不想要」,老师没拒绝,还帮他口交,接着2人就在沙发上做爱,完事后老师还送他回家

检方调查,女老师邀男学生到住处喝咖啡,2人在客厅沙发发生性关系后,她的先生刚好下班回家,看到门外陌生人鞋子,先按电铃再拿钥匙开门,进门后未发觉妻子有异常状况,与常理不符;另外,事后老师与学生仍有互动,为何等到10个月后才报案

后来老师的丈夫曾到校要求学生签切结书及付赔偿金,教官则证称切结书上学生未提「性侵」,仅提到「困扰」;检方根据上述事证,认定性侵罪证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