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泄密案上诉三审 判弑亲人魔死刑法官林静芬中签

马英九泄密案,最高法院17日抽签分案,由庭长满堂(右)、庭长邵燕玲(左),联合抽签。(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总统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一审无罪,二审逆转有罪,改判刑4月。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7日公开人工抽签本案主办法官,由台中分院调最高法院办事林静芬中签承审,并由刑六庭庭长郭毓洲同庭庭员张祺祥李锦梁刘兴浪(李英勇代理),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案缘于马英九在2013年9月初接受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密报有关民进党立委柯建铭关说法务部长曾勇夫,让柯的案件二审无罪确定。马英九之后透过秘书拨打电话给黄世铭,要求黄对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总统府秘书长罗智强再度报告,引发九月政争。黄世铭最后遭判刑1年3个月定谳,而黄世铭被判刑定谳后,台北地检署认为马英九当时要求黄世铭向江宜桦报告的行为有犯罪嫌疑,2016年3月间对马英九提起公诉。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女法官唐玥独任审理本案,她认为马英九行使宪法赋予总统的权力,因此以宪法的「院际调解权」阻却违法,判决马英九无罪。审判决出炉后,引发哗然,检方不服,上诉二审。二审由高院合议庭审判长振义、受命法官许文章、以及陪席法官潘翠雪,最后改认定马英九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务员无故泄漏资料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

判决出炉后,马英九爆气回应高院判决,认为「这样的案子,如果回家睡大觉才叫不足表率」,并强调此案是宪法诉讼攸关总统职权厘清,他一定会上诉。全案卷证于17日移送第三审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为表公平,以人工公开抽签。

本案由林静芬法官担任主办法官,她是司法官30期结业,去年9月才由台中高分院调最高法院办事,曾经审理过为保险金杀害多名妻儿的人魔陈瑞钦更五审案,将陈判处死刑;另外也审理过律师刘北元女友案。另外审判长为刑六庭庭长郭毓洲,同庭庭员张祺祥、李锦梁、刘兴浪(李英勇代理),总计5名法官组成合议庭。郭毓洲担任本次抽签的分案庭长,目睹中签,笑说「自摸」,之后更指着旁边抽签庭长花满堂,说「他摸」。而本案犯罪事实明确,一二审出现的争议──宪法「院际调解权」将会成为本案重要争点;但因二审论理较完整,最高法院驳回马英九上诉,维持有罪判决的可能性极高。

▼马英九泄密案,将由最高法院刑六庭庭长郭毓洲担任审判长。(图/记者季相儒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