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砍杀案/请让跟踪骚扰有法可管

家庭社会因为不重视情感教育,且塑造错误的情感价值观,死缠烂打的追爱已经构成跟踪骚扰。(图/视觉中国CFP)

近日媒体报导的「世新情杀案」,其实与「情」无关,这是一件「跟踪骚扰」所衍生的杀人未遂案件。近年来类似案件频传,可见社会对跟踪骚扰缺乏敏感度,也不了解要如何处理;立法具体规范和防制社会中之跟踪骚扰问题,已刻不容缓。

长久以来家庭与社会不够重视情感教育,更经常塑造错误的情感价值观,例如:「穷追不舍是痴情」、「痴情值得被同情」,更多时候是受到各种偶像剧误导营造出「死缠烂打总有一天等到你」的爱情幻象。缺乏情感教育的结果,大众只能从戏剧中投射出自己对感情世界的想像,更可能以为Happy Ending是唯一结局

许多人误以为跟踪,就是尾随、埋伏,但从社会新闻事件,就能了解任何人都可能成为跟踪骚扰的目标,且跟踪骚扰的手法绝不是《社会秩序维护法》中「跟追」两字这么简单。所谓「跟踪骚扰」,即加害人意图地以一连串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被害人或其亲友施以非自愿、持续性、重复性威胁性的言语或行为,造成被害人困扰或感到被打扰、恐惧,甚至安全遭到威胁。

跟踪骚扰态样除一般熟知的「尾随被害人」外,多数案件运用数种手法且持续反复发生,例如:传讯息与email的通讯骚扰、寄送不想要的物品、侵入被害人出没的场所(如住所、办公室)、卫星定位或窃取被害人资料、甚至不断引发各种告诉使被害者感到困扰等,都属跟踪骚扰的型态

被害人为躲避骚扰、威胁,往往必须改变日常生活和作息,被迫搬家、请假、转学、换工作,也担心连累亲友,而让自己更形孤立,求助无援,造成被害人生活与身心的严重负面影响

根据现代妇女基金会2014年一项调查,每8位女性中就有1位曾遭到跟踪骚扰。跟踪骚扰行为多是长期持续,即使被害人拒绝或反抗,加害人依然故我。本会近两年的服务统计分析也显示,被害人被跟踪期间平均长达2.3年,75%被害人曾清楚拒绝,对方仍持续跟踪骚扰。此外,「跟踪骚扰」危险性致命性高,美国一项研究指出,被谋杀或几近死亡的妇女中,80%到90%有被跟踪或骚扰的经验;从张彦文砍杀前女友案、告白遭打枪50刀砍毙被害人案等等,在在显示跟踪骚扰可能致命,不可小觑。

▲媒体报导的「世新情杀案」,其实与「情」无关,这是一件「跟踪骚扰」所衍生的杀人未遂案。(图/记者柳名耕翻摄、民众提供)

台湾现行法令缺乏对跟踪骚扰行为明确的规范,执行公权力的机关无计可施。目前仅《家庭暴力防治法》与《社会秩序维护法》中有较明确规定,然《社会秩序维护法》对跟追罚则最高仅3000元,《家庭暴力防治法》只适用于亲属亲密关系者。若跟踪情节涉及性骚扰,虽可依性骚扰相关法规提出申诉,但申诉程序依对象各异,且多无法直接裁罚加害人。

再者,现行法律虽可对跟踪骚扰单一行为处罚,但多属微罪,只能判处易科罚金或短期刑,再加上这些跟踪骚扰行为,踩在法律界线的边缘,纵使被害人屡屡报警也因无法律可管,使被害人对公权力失去信心。由此可见,现行法律无法因应跟踪骚扰「反复、持续性」又「多样化」的特性,不但难以有效且即时防制,更遑论预防及后续的防护与制裁,也纵容加害者有恃无恐的继续跟骚。因此,若有《跟踪骚扰防制法》让警方早期介入这类跟踪骚扰案件,警告加害人跟踪是犯罪的行为,不但能更早制约加害者的跟踪行径,更能避免伤亡扩大。

台湾在「跟踪骚扰」相关的整体安全保护网上,无论从预防性的教育宣导,或是补救与惩罚性的政策与实务,仍是一个待补的缺口,也远落后邻近国家逾20年。现代妇女基金会于2014年成立立法小组,于2015年提出《跟踪骚扰防制法》草案,并请立法委员提案,但连续两届都仅一读付委,未能排进议程实质审议。我们期待内政部能尽快将行政院版草案送进立法院,尽速审议并三读通过,具体规范和防制社会中之跟踪骚扰问题,让跟踪骚扰有法可管。(本文转载自苹果日报》)

王秋岚林嘉萍,现代妇女基金会研究发展部主任、倡议专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多元的声音与观点,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