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郎」跟踪骚扰 女性的人身安全谁保障?

作者厨娘

媒体这几天追纵报导有位黄姓小姐长期受到李姓男子纠缠骚扰,身心受到折磨,虽然曾经报警,但警方只能口头劝离,情况丝毫没有改善,让黄姓受害人几近崩溃终于鼓起勇气站出来声泪俱下请求社会帮帮她。遗憾的是隔天该男子依然故我照常到受害人住屋处与工作地方站岗。

现行法律对这样的不当言行缺乏有效规范,仅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9条第2款规定「无正当理由,跟追他人,经劝阻不听者」处新台币三千元以下罚锾或申诫,法律无法保障她免于恐惧威胁,让人不禁要问,难道一定要等到出人命社会舆论哗然后,立委诸公政府官员才要立法或修法来补破网吗?何况维护人权尊严与确保人身安全,是宪法保障人民自由权利基本理念,也是政府保护人民最基本的责任

「跟踪骚扰」已被联合国视为全球妇女人身安全的最大威胁之一。事实上美国加州早在1990年即因少女明星贝嘉雪佛(Rebecca Schaeffer),1989年7月在自家门前遭到年轻狂热粉丝枪杀,在此之前对方已经跟踪她三年,而订定了世界第一部反跟踪法。

近年来国际间也开始注意到跟踪骚扰对于女性的威胁,很可能对她们劫财(抢劫案劫色(性侵害案),甚至造成人身伤害,美国热门影集跟踪者(Stalker)对此有相当写实的探讨。

根据邻国日本官方统计,过去10年该国跟踪狂数量呈现倍数成长,光是去年就有超过两万名跟踪狂(受害者中女性比例占九成),日本政府虽加重跟踪狂的刑责最高可判6个月刑期外加罚款,还是难以遏止跟踪狂的行径;2013年日本女高中生铃木沙彩」遭前男友跟踪,最后在住家被刺死,她的父母批评警方无能,因为他们在意外发生前,已经报案希望警方能保护女儿,但警察并没有出现。为此日本舆论呼吁政府要加重刑罚并立法强制对跟踪狂进行治疗。

面对黄姓受害人的求救,政府除了应积极协助避免重蹈覆辙外,鉴于国内已经出现多起跟踪案例,别老是等到憾事发生才想亡羊补牢,这样的政府不符合人民期待。目前「跟踪骚扰防制法」正在立法院审议,期盼社会大众持续关心法案,尤其两位可能成为2016总统候选人的蔡英文洪秀柱也能本于同理心以政党力量督促各委员让该法案尽速通过。

●作者厨娘,大学毕,新北。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