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泄密案决战更审 判太阳花无罪之庭长张惠立中签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总统马英九遭控教唆泄密案,一审无罪,二审逆转有罪改判刑4月。案经最高法院撤销发回,由高等法院进行更审。高院收案后,11日公开抽签,最后曾经判决太阳学运无罪的女庭长张惠立中签,她的庭员游士珺、柯姿佐,将一起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

本案由台北地检署于2016年3月间起诉,北检认为马英九要求前检察总长黄世铭,对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总统府秘书长罗智强再度报告侦查中的机密,涉嫌教唆泄密等罪,提起公诉。而一审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唐玥,认为马英九的行为乃是行使宪法44条规定的「院际调解权」,阻却教唆泄密违法,因此判决马英九无罪。检方上诉二审,高院认为马英九并非行使「院际调解权」,不能阻却违法,因此逆转改认定马英九有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案经最高法院公开抽签后,分由刑六庭审理,全案于本月初宣判,最高法院撤销马英九有罪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而根据《刑事诉讼法》新修正的规定,马英九的案件可以撤销发回一次,亦即高院更审后即定谳,故高院更审法官将决定马英九是否有罪,至为重要。

高院收案后,11日公开抽签,最后由女庭长张惠立中签,张惠立为司法官30期结业,是目前中华民国女法官协会秘书长,另外她的两位庭员女法官游士珺、柯姿佐,将一起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张惠立近来最著名的案件,是在太阳花学运案二审时,将林飞帆陈为廷等22名被告全数判决无罪;她当时在庭上用了15分钟陈述,并当庭痛批「毕竟民意流水,既能载舟、亦能覆舟,期盼有权利者,能倾听民众心声。」

▼高等法院庭长周政达,出示温股法官张惠立中签,将审理马英九泄密案。(图/记者吴铭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