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郭台铭是「三亿男」 周玉蔻判赔200万+登报道歉确定
媒体人周玉蔻2015年间,指称当时的鸿海集团董事长郭台铭,在台北市长选举时,捐赠3亿元给特定候选人。郭台铭起诉求偿1千万元,一审判决周玉蔻败诉,必须赔偿200万元并在8大媒体上刊登道歉启事。二审仍判决周玉蔻败诉,但改成在4大报上登报道歉。案经上诉,最高法院3日驳回上诉确定。
2015年1月15日间,当时周玉分别在《美丽岛Formosa电子报》及三立新闻台《新台湾加油》节目,指称在2014年台北市长选举里,郭台铭捐3亿元给台北市长柯文哲的竞选对手连胜文,并表示「3亿耶!吓死人了!」。她还说「以3亿先生一本万利的生意经及行事风格判断,一旦『对手』(指连胜文)当选,不捞回10倍、20倍好处,实在有损他这位霸主气息浓厚的企业家素来威名!」、「我觉得今天郭台铭先生,你应该站出来说3亿先生是不是你?因为我得到的消息是3亿先生就是你!」
郭台铭不满被周玉蔻点名,一状告上法院,刑事部分的「妨害名誉罪」告诉,郭台铭后来撤告。但民事诉讼部分,郭台铭求偿1千万元。一审法院审理时,郭台名出庭时强调,为了名誉,头可断、血可流。至于周玉蔻则反呛郭台铭「敬酒不吃吃罚酒」。法院传唤柯文哲以及民进党立委柯建铭等人出庭,证明当时周玉蔻没有向柯建铭等人查证,确实损害了郭台铭的名誉,因此一审判决周玉蔻败诉,须赔偿200万元,并在8媒体上刊登道歉启事。
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还是认定周玉蔻未善尽查证义务,确实侵害郭台铭名誉权,必须赔偿。经过计算后,仍判决周玉蔻赔偿200万元,但登报道歉的部分,减少为在4大报上的头版刊登道歉启事1天。
全案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经过2年多的审理后,3日驳回双方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周玉蔻为专业记者,对听闻自柯文哲之转述,未就消息之直接来源柯建铭为合理查证,即认郭台铭为「3亿先生」,并传述该不实之言论,致郭台铭在社会上之评价受到贬损,侵害郭台铭名誉权,应负侵权行为赔偿责任。故最高法院驳回周玉蔻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