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称赵少康「抛妻弃子不认骨血」 周玉蔻判赔220万元

指称赵少康「抛妻弃子不认骨血」,周玉蔻判赔220万元。(中时资料照)

中国广播公司前董事长赵少康不满资深媒体人周玉蔻,在脸书PO文及电视节目上指称他「抛妻弃子」等语,提告求偿10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周玉蔻与民视连带赔偿200万元,周女赔20万元,可上诉。双方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维持判赔金额,且判不得再散布「不认骨血」等内容。可上诉。

周玉蔻于2012年9月17日在脸书PO文,指赵少康「老赵啊老赵,在我是非大旗、肃清邪魔的名单上,你的列名甚为末路…关键字:家暴...抛妻弃子...不认骨血」等语。

同年月19日,周女在民视政论节目中表示,「那我就告诉你(赵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儿子、不认骨血,抛妻弃子」等语。

赵少康不满周玉蔻言论,提起民事诉讼,向周玉蔻与民视连带求偿新台币1000万元,且须移除污蔑他的言论及节目影片,不得再发表或散布。

北院去年10月11日判决周玉蔻与民视应连带赔偿200万元,周玉蔻应给付20万元,民视及周玉蔻应移除相关言论。

双方不服上诉。高院认为,周玉蔻应赔偿赵少康20万元,并从脸书上移除相关内容,另外周女与民视共同侵权部分,应连带赔偿200万元。

而她在一审判决后、2024年1月5日又在放言网站陈述有关赵少康抛妻弃子之事,赵请求她不得再发表或散布,高院认为应准许。本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