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指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 判賠220萬且不許再說

中国广播公司前董事长赵少康不满媒体人周玉蔻在放言传媒、民视节目「辣新闻152」和脸书,称他抛妻弃子、家暴、不认骨血,提告要求周玉蔻、民视赔偿10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除判周玉蔻与民视连带赔偿200万元外,周女另须单独赔偿20万元,并移除相关言论。双方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维持判赔金额,且判不得再散布「不认骨血」等内容。

放言传媒2021年8月26日刊登文章指「赵少康如果想玩政治、打算回到政坛,应回答新党的电台如何被你据为己有、你在人生过程里是如何对待亲身儿子的?」

周玉蔻2022年9月间在脸书提及赵少康,「关键字:家暴、抛妻弃子、不认骨血」;同年月19日在民视节目「辣新闻152」中,指赵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儿子,不认骨血,抛妻弃子」。赵少康向周玉蔻、民视提告求偿1000万元,并要求删除、下架文章和节目。

北院开庭时,周玉蔻主张消息是中广韩姓前播音员主动提供的,她也向国民党前驻美副代表黄裕钧多次求证,并声请传唤韩女、黄作证,但韩女到庭作证称,她和周玉蔻曾短暂是中广同事,但两人没有私交,「我怎么会去告诉她(指周玉蔻)我都不知道的事」。北院也三度传唤黄裕钧出庭,但黄皆未现身。

周玉蔻曾表示,她跟赵少康没有仇、没有怨,她有的只是「正义感」,她所做的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并指控赵少康透过脸书、政论节目公开威胁证人。

周玉蔻说,赵少康2021年间表态有意参选国民党党主席,并争取代表国民党参与总统大选,她从事媒体工作,就赵的过往与前妻、长子相处、人格与道德等可受公评之事「意见表达」,赵个人的名誉相较于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应退让。

北院认为,有人视名誉为第二生命,民视为国内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却未体认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所具有的新闻媒体责任,放任散布未经查证的公众人物私领域事务,丧失媒体作为第四权监督政府的功能及意义,因此和周玉蔻应连带赔偿200万元,而周玉蔻另须单独赔偿20万元,且移除相关言论。

一审判决后,双方皆上诉。高院今认为周玉蔻在放言网站上陈述「赵少康前妻与赵离婚后,带着她与赵的儿子一同到美国生活;后来前妻不幸在美国罹癌过世,儿子便由继父与外婆抚养;近日,儿子摆脱情感的挣扎,从患…现在已经开始念书了。」、「你在人生过程里是如何对待亲生儿子的?」符合客观事实,不构成侵权。

但周玉蔻在脸书和主持的节目上说「不认骨血,抛妻弃子」等言论,高院认为并非事实,也未经合理查证,应负侵权责任;民视也应负共同侵权责任。

高院认为周玉蔻应赔偿赵少康20万元,并从脸书上移除相关内容,另外周女与民视共同侵权部分,应连带赔偿200万元,而她在一审判决后、2024年1月5日又在放言网站陈述有关赵少康抛妻弃子之事,赵请求她不得再发表或散布,高院认为应准许。本案可上诉。

中国广播公司前董事长赵少康不满媒体人周玉蔻称他抛妻弃子、家暴、不认骨血,提告要求周玉蔻、民视公司赔偿10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除判周玉蔻与民视连带赔偿200万元外,周女另须单独赔偿20万元,并应移除相关言论。台湾高等法院今判赔偿金不变,且周女不得再陈述有关赵少康抛妻弃子之事。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