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趙少康家暴 周玉蔻判賠220萬元
中广董事长赵少康(左图)、媒体人周玉蔻(右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赵少康昨发声明,感谢法院发挥正义守护精神,给周玉蔻一定程度惩罚,但判赔二二○万对周显然不够多,无法阻止她再犯;周女信口雌黄,将积极上诉要求周女给付更多赔偿,遏止随意诽谤他人的恶行,所有赔偿将全数捐给公益团体。
周玉蔻也发声明,指评论主因是赵少康当时宣布参选二○二四年总统,属于可受公评、符合公益的探讨,她的消息来源多元,并多番查证,没有妨害赵的名誉,将依法提上诉。
放言传媒前年八月刊登文章质疑赵少康「前妻不幸在美国罹癌过世,儿子便由继父和外婆抚养」、「你在人生过程里是如何对待亲身儿子的」;周玉蔻去年九月间在脸书发文「关键字:家暴、抛妻弃子、不认骨血」,并在民视节目中指赵「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儿子,不认骨血,抛妻弃子」。
赵少康向周玉蔻、民视提告求偿千万元并删除、下架文章和节目。台北地院认为,周女于放言传媒的言论与事实相符,没有侵害赵的名誉权,但周女未尽合理查证义务,即在脸书、民视节目发表家暴、不认骨血、抛家弃子等言论,应负赔偿责任。
法院指出,周玉蔻在民视节目言论,未涉及公共议题,不受新闻自由保障,民视也未依卫星广播电视法、自订新闻自律规范,尽事实查证义务,与周女成立侵权行为,应连带负赔偿责任。
北院表示,周玉蔻、赵少康均是具网路声量及影响力的知名公众人物,民视对于大众也具有一定可信度与影响力,审酌周女侵权言论发布于讯息快速传布的网路社群及大众传播媒体,判周女应赔偿廿万元,另应与民视连带赔偿两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