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乱爆料判赔220万 赵少康提「4声明」感谢法院严惩
中广董事长赵少康。(本报资料照片)
中国广播公司董事长赵少康不满媒体人周玉蔻在放言传媒、民视节目「辣新闻152」和脸书,称他抛妻弃子,提告要求周玉蔻及民视连带赔偿1000万元并下架文章和节目,台北地方法院今判周玉蔻、民视应连带赔偿200万元,另周玉蔻单独应赔偿20万元,并应移除相关言论。对此赵少康提出4点声明,感谢法院发挥正义守护神的精神给被告惩罚,他也承诺将赔偿金捐给公益团体。
赵少康声明:
针对今天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周玉蔻及民视共要赔偿我220万,其中200万元赔偿,民视公司要负连带赔偿责任一事,本人声明如下:
1,谢谢法院发挥正义守护神的精神,给被告一定程度的惩罚。
2,周玉蔻曾因毁谤马英九被法院判赔180万元,因毁谤郭台铭被法院判赔200万元,现在更因毁谤张淑娟女士被控告,还在法院审理当中。周玉蔻藉媒体多次毁谤无辜者,显然她并不把赔偿200万当一回事,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蹈覆辙。
3,判赔220万对一般人也许不算少,但对周玉蔻显然不够多,根本无法阻止她再犯,更何况她因毁谤他人可能会获得许多有形无形的利益。
4,本人一生从未殴打女性,遑论家暴,周玉蔻信口雌黄,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人将和律师研讨,一定要积极上诉,要求周玉蔻给付更多赔偿,以遏止她随意毁谤他人的恶行。所有赔偿本人都将全数捐给公益团体。
5,媒体也要留意不要成为周玉蔻利用的帮凶,为虎作伥毁坏了自己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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