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骂「殴妻弃子」判赔220万!赵少康嫌罚太少 全捐出做公益
▲赵少康认为法院罚周玉蔻太少。(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郑佩玟/台北报导
前中广董事长赵少康不满资深媒体人周玉蔻,在脸书及电视节目上指称他「抛妻弃子」等语,提告求偿1000万元,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底判决周玉蔻与民视连带赔偿200万元,周赔20万元。双方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今维持判赔金额,且判不得再散布「不认骨血」等内容,但仍可上诉。赵少康对此表示,赔偿金额将全数捐出做公益,并认为,周捕风捉影随意指控,乱骂人获得的有形无形好处太大,绝非区区220万的赔偿所能遏止。
周玉蔻于2012年9月17日在脸书发文,指赵少康「老赵啊老赵,在我是非大旗、肃清邪魔的名单上,你的列名甚为末路…关键字:家暴…抛妻弃子…不认骨血」等语。同年月19日,周女在民视政论节目中表示,「那我就告诉你(赵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儿子、不认骨血,抛妻弃子」等语。
对此,赵少康提起民事诉讼,向周玉蔻与民视连带求偿新台币1000万元,且须移除污蔑他的言论及节目影片,不得再发表或散布。北院去年10月11日判决周玉蔻与民视应连带赔偿200万元,周玉蔻应给付20万元,民视及周玉蔻应移除相关言论,双方不服上诉。高院今(20日)认为,周玉蔻应赔偿赵少康20万元,并从脸书上移除相关内容,另外周女与民视共同侵权部分,应连带赔偿200万元。
赵少康对于二审再度胜诉,发布三点声明回应。首先,对台湾高等法院再次判决周玉蔻及民视败诉表示肯定,但也认为赔偿220万不足以吓阻周玉蔻继续假藉言论自由,利用媒体诽谤他人表示遗憾。
第二,赵少康说,周玉蔻提出的等等不实情事,自己已有拿出证据,证明确已给付可观赡养费予前妻及长子,并持续照顾长子的生活至大学毕业,并非不顾妻儿,高等法院再度判决周玉蔻败诉。
最后,赵少康感叹,周玉蔻捕风捉影随意指控,乱骂人获得的有形无形好处太大了,绝非区区220万的赔偿所能遏止,难怪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假言论自由之名,诽谤中伤许多无辜的受害者,此有法院判决可以证明,法律必须加以严厉制裁。「至于赔偿金额是否上诉三审,会再和律师讨论,所有赔偿金额,我会捐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