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早知吞曲棍球官司会败诉 段宜康:因为我是绿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于2014年11月县市长选举期间,指控担任曲棍球协会理事长的前国民党立委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元,但检方事后认为林沧敏并无不法,林沧敏因此怒告段宜康、彰化县魏明谷法院审判两人须连带赔偿林沧敏30万元并登报道歉,上诉后,高等法院30日提高赔偿金额,改判段宜康、魏明谷须连带赔林沧敏共100万元并登报道歉。段宜康30日回应,他早就知道会输,「因为我是绿的」,但他还是会继续上诉。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图/记者徐政璿摄)

段宜康2014年指控,前国民党立委兼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理事长林沧敏涉及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弊案;他之后承诺,若查无林沧敏不法情事,他愿当众吞下三颗曲棍球。而在林沧敏提告后,2015年法务部廉政署未传唤林沧敏即宣布以查无不法结案;2016年1月,彰化地检署以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秘书长淑惠教练张文耀刑法伪造文书业务侵占等罪,因已将540万返还体育署,以及向彰化县政府补缴相关住宿费合计68万9800元,处以「缓起诉」处分、各缴交15万、3万元支付缓起诉处份金。

2016年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段宜康与魏明谷均未尽查证义务,两人应连带赔偿林沧敏名誉受损慰抚金新台币30万元并登报道歉;段宜康上诉后,高等法院30日判段宜康、魏明谷须连带赔林沧敏共100万元并登报道歉。

段宜康上午受访时表示,他早知道会输,因为曲棍球协会有承认侵吞教育部公款,包括给选手的营养费、教练费用和伪造签名,但彰检对他们承认的项目缓起诉,只要求归还公款,若只是如此,就不用面对官司,看似就无罪了,林沧敏还在担任理事长。

至于一审判30万,现在变百万,他直言,这牵涉到法院对某人言论的反弹,「因为我是民进党立委,我是绿的」,变成民事官司结果加重,否则这判决不合理。但段宜康说,不会跟监察院投诉,会照上诉流程上诉,上诉结果为何就接受,此案在彰检缓起诉后就已有心理准备,这处份对司法正义来说是很大的伤害。

段宜康也质疑,侦办的彰检检察官检察长之后还调到台中地检署,等同于高升,不晓得为何做出这种荒唐结果的还能高升,法务部应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