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委詹婷怡:中嘉案行政处份已完成 不会重回NCC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任主委詹婷怡(前排左4)就任后,3日与其他6位委员一起出席首次委员会议记者会。委员左起,郭文忠洪贞玲翁柏宗(副主委兼发言人)、詹婷怡、陈忆宁陈耀祥何吉森(图/记者陈世昌摄,以下同)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新任主委詹婷怡8月正式上任,3日她亲自主持首次委员会议记者会,她强调,大摩(远东集团)并购中嘉有线案,就法律案来说,在上一届委员会已做成行政处份,未来如果要怎么样,可能是在行政程序法范围内,目前只能说NCC的行政处份已经做成。詹婷怡的说法,即是代表中嘉案不会再重回NCC审议。面对外界关注进行中的媒体并购案,例如鸿海董事长郭台铭亚太电信董事长吕芳铭合作收购持有台湾宽频通讯(TBC)100%股权的「麦格理APTT旗下管理公司」案;以及凯雷东森国际出售东森电视持股给美国DMG娱乐控股公司执行长案。诸如此类的合并案,新的NCC委员会是否已有审议的共识?詹婷怡表示,她对并购个案一向不会有个案的意见,就她所知,目前许多案件也在发展中,更不宜表示看法。▲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任主委詹婷怡。她强调,NCC目前有许多急待完成的工作,像是今年一月通过的广电三法修正案,一共有50多个配套子法案细则行政命令要制定。据了解,这些行政命令中,有关有线电视的有20多个,卫星、无线电视的更达30多个。除此之外,NCC首要推动的工作还包括,推动整合广电三法、电信法数位通信传播法的汇流法制化;明年完成有线电视100%数位化、有线宽频上网速度达1G以上。以及3G执照到期,行动宽频第三波释照,第11梯广播电台释照工作等。至于反媒体垄断法、开放党政军投资媒体等修法工作,本届NCC委员会表示将会挑起重担推动,更努力去沟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