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主委詹婷怡:中嘉案行政处份已完成 不会重回NCC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任主委詹婷怡(前排左4)就任后,3日与其他6位委员一起出席首次委员会议后记者会。委员左起,郭文忠、洪贞玲、翁柏宗(副主委兼发言人)、詹婷怡、陈忆宁、陈耀祥、何吉森(图/记者陈世昌摄,以下同)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新任主委詹婷怡8月正式上任,3日她亲自主持首次委员会议记者会,她强调,大摩(远东集团)并购中嘉有线案,就法律案来说,在上一届委员会已做成行政处份,未来如果要怎么样,可能是在行政程序法的范围内,目前只能说NCC的行政处份已经做成。詹婷怡的说法,即是代表中嘉案不会再重回NCC审议。面对外界关注进行中的媒体并购案,例如鸿海董事长郭台铭与亚太电信董事长吕芳铭,合作收购持有台湾宽频通讯(TBC)100%股权的「麦格理APTT旗下管理公司」案;以及凯雷与东森国际出售东森电视持股给美国DMG娱乐控股公司执行长案。诸如此类的合并案,新的NCC委员会是否已有审议的共识?詹婷怡表示,她对并购个案一向不会有个案的意见,就她所知,目前许多案件也在发展中,更不宜表示看法。▲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新任主委詹婷怡。她强调,NCC目前有许多急待完成的工作,像是今年一月通过的广电三法修正案,一共有50多个配套子法案、细则、行政命令要制定。据了解,这些行政命令中,有关有线电视的有20多个,卫星、无线电视的更达30多个。除此之外,NCC首要推动的工作还包括,推动整合广电三法、电信法、数位通信传播法的汇流法制化;明年完成有线电视100%数位化、有线宽频上网速度达1G以上。以及3G执照到期,行动宽频第三波释照,第11梯广播电台释照工作等。至于反媒体垄断法、开放党政军投资媒体等修法工作,本届NCC委员会表示将会挑起重担推动,更努力去沟通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