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违规入股中嘉 NCC:1年内完成处分

三立违规入股中嘉最新处理方式

三立电视台违规入股中嘉,NCC副主委兼发言人翁柏宗29日表示,中嘉董事长郭冠群、及三立电视台大股东27日到NCC接受行政调查并做出具体承诺,包括会在六个月内寻找适当投资人,也会在一年之内完成相关处分程序,亦即三立大股东会把目前持有中嘉上层股东荣盛公司所持有相关股权全部处分掉,以排除三立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投资中嘉,并完成相关改正。

三立大股东原本持有中嘉股权27%,然处分三立大股东在荣盛的持股仅15%。NCC说明,其余12%是三立大股东代持有中嘉股东股权,三立大股东不否认有代持事实,但表示已把代持股份处分掉。

至于外界关注的违规处罚方式,NCC表示,该委员会议正在讨论两种情境,第一,违反附款部份先做裁罚,第二,违反改正期限是否另有罚责,需要再讨论。

NCC表示,中嘉股权转让案违反附款部份,主要是三立电视台大股东普立投资、三立国际创意、及苏丽投资等公司,投资了中嘉上层股东荣盛投资公司,违反中嘉交易案附附款「非经本会核准,参与投资受让人事业之关系企业或自然人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或控制新闻频道」规定,亦违反反媒体垄断精神、有线电视系统台不得经营新闻频道。

NCC说,荣盛上层股东确实间接持股中嘉交易案主体公司泓顺15%股权,代持股12%部份、三立大股东亦未否认这个事实,但强调已把代持部份处理掉,目前已无代持股。

NCC强调,目前首要目标是回到附款规定,先把三立电视台持有荣盛公司股权处理掉,至于泓顺所涉及防违义务,委员会会再另案讨论,不是不处理。翁柏宗说,郭冠群到会接受行政调查时,NCC委员会议已讨论出两种处份方式,第一是违反附款先做裁罚,第二是违反改正期限是否另有罚责?要再讨论,重点是积极改正,然NCC委员认为应有更快速及即时的改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