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入股踩线 中嘉遭NCC重罚1,440万

NCC要求中嘉上层股东东泓顺公司,改正股权结构以符合附负担条款规定。图/本报资料照片

三立电视台上层股东入股中嘉上层股东,违反2018年中嘉交易案附附款,NCC委员会议24日做出中嘉旗下12家系统台,每一家裁罚120万元,合计罚款1,440万元的决议,同时要求中嘉上层股东泓顺公司限期8月底前出清三立持有股权,改正股权结构以符合附负担条款规定。

NCC于2018年核准中嘉交易案时,附附款要求「参与投资受让人事业之关系企业或自然人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或控制新闻频道」,然三立电视台上层股东经查有投资入股泓顺公司股权事实,明显踩到垂直整合的红线。

至于三立电视台是否违法,NCC说,未来会以个案调查厘清,并列入三立电视台未来评鉴、换照审查项目。然王维菁及林丽云两位NCC委员对于三立未被裁罚提出「不同意见书」,认为三立隐匿其与有线电视系统台业者垂直整合情事,除应对三立限期改正持股状况外,亦应重新检视中嘉移频三立财经新闻台、三立新闻台、三立财经新闻台换照、评鉴案等。

NCC表示,泓顺投资公司必须限期改正三立上层股东包括普立投资、永兴资本、三立国际创意等公司,透过荣盛公司间接持有中嘉股权情形。且泓顺公司应于2024年5月31日前就其上层争议股权找到买家,且于8月31日前完成股权处分程序,NCC并要求泓顺公司按月申报执行情形,若泓顺公司未于前述日期前完成相关义务,NCC将分别依行政执行法第30条第1项规定,依其情节轻重处罚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怠金。此外,泓顺公司应按季申报股权架构至最终自然人。

此外,永兴资本曾以协议书方式透过他人持有振华投资,间接持有泓策投资股份一事,是否有违反相关税务申报规定,NCC在备齐相关调查所得事证后,移交税务机关依职权进行后续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