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镜电视股东卖股 NCC:踩到红线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陈耀祥(右二)、副主委翁柏宗(右一)3日赴立法院报告并备质询,开会前特别向召委鲁明哲(左二)拱手致意。(黄世麒摄)
镜电视争议不断,除了董座换了又换,董监事也在日前换血,甚至传出有大股东私下转卖股权,挑战撤照条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陈耀祥昨日表示,如果大股东出售股权涉及陆资,那就踩到红线,会请金管会协助调查金流,也会请关系人到会说明。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3日就镜电视财务问题、股权转让、董监事更迭、泄密疑云质询NCC。立委陈椒华指出,前几周已有媒体报导,镜电视大股东寻求中资承接手上持股,甚至大股东陈泰铭也亲口证实,说他已卖出股份,资金是由镜电视前董事长裴伟,再转给各股东。
陈椒华表示,NCC核发镜电视执照时,附款有保留许可废止权事项,包括禁止股东在2027年6月30日前转让股份,也不得接受渗透来源直接或间接的投资,若报导属实,镜电视已经违反附款保留许可废止权事项,应该撤照。
陈耀祥表示,镜电视申设时的附款保留许可废止权,主要是针对大股东股权转让,跟董监事变更没有关系。至于媒体指陈泰铭已透过裴伟出脱持股,NCC也在查证,但因NCC无法搜索或强制扣押,也只能进行行政调查。
陈耀祥表示,但如果转手陆资,「这个就是所谓中资的议题啦,中资的议题本来就是红线,当然一定是废止的问题」,但他坦言查证上有困难,不只会请金管会查金流,也会请裴伟本人到会说明。
裴伟则在下午发表8点声明,镜电视从未有中资问题,并反呛陈椒华「无知」,强调他并无代镜电视股东出售股份,也未协助转让事宜,镜电视全体股东均为本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