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三董一监闪辞 NCC:尚未接到书面文件

镜电视三董一监闪辞 NCC:尚未接到书面文件(本报资料照)

镜电视惊传三董一监闪辞,如今只剩下董事长郑优及劳工董事廖芳洁撑场,NCC稍早发出新闻稿表示,尚未收到书面变更文件,请镜电视依法定程序处理,该会将依法办理,秉公处置。

NCC说明,有关报载辞任之三董一监均非该公司股东,因为根据该会对镜电视之附款,单一股东持股不得逾资本总额百分之十五,且除交付信托外,其持股超过资本总额百分之五者,不得担任董监事。

目前NCC尚未收到相关变更书面文件,该公司董监事如有任何异动,应依公司法相关程序完备后,向NCC送件申请营运计划变更。针对该案,NCC将视情况,请该公司所有股东到会陈述意见。

NCC补充,该会尊重股东会及董事会依法运作,将本于职权监理该公司,并持续追踪该公司是否依申设许可之附款营运,另外,亦会请当事人补正说明暨进行相关行政调查,对当事人有利不利事项,并将一律注意。而对于镜电视内部纷扰频传,后续如相关争议进入诉讼阶段,NCC亦尊重犯罪侦察程序及司法审查结果,并依法定职权配合处理。

NCC呼吁,镜电视公司经营团队,如对公司经营或人事决定有任何意见,建议应当以法定程序处理,而非将内部问题外部化。关于部分媒体影射NCC有泄密疑虑,如有实质证据证明公务员泄密,请相关检举人具体提出证据,该会定依法究办。

NCC强调,作为独立监理机关,各委员独立行使职权,并透过委员合议制,以严守客观、中立及专业之立场依法监理,后续并将依法审理镜电视新闻台相关案件,如于程序中发现有不法情事,亦将依法究办,并以实际监理作为赓续维护NCC作为监理机关之独立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