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大户萧汉森吃力致近2成股份 隔天大卖约9%...踩到短线交易红线?

(图/今周刊提供)

8月在台湾资本市场引起一阵旋风,买进力致18.33%持股的大户萧汉森,可能因误触《证交法》,而必须将短进短出的获利吐回给力致?

日前《今周刊》独家报导,神秘大户萧汉森取得力致18.33%股权隔天,又卖出7千4百张、约9%股权。这是否违反《证交法》短线交易「归入权」?

《证交法》明定,「上市柜(含兴柜)公司董事、监察人、经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过10%的股东(即内部人),对公司的上市股票,如于取得后6个月内再行卖出,或于卖出后6个月内再行买进,并因而获得利益者,公司应请求将其利益归于公司。」换言之,公司内部人只要在6个月内有买入再卖出,须将获利还给公司。

问题来了,持有10%以上的股东该如何认定?投保中心指出,据证管会(证期局前身)1996年函释,实务上采「两端说」的认定方法已行之有年。也就是说,取得及卖出股票时,都需具有持股10%以上的大股东身分,才会被视为短线交易,这时赚取的获利才会有「归入权」。

而另一方面,《证交法》规定上市柜公司内部人每月持股变动情形,应由公司在次月15日前申报公告,萧汉森现在持股剩多少,可能要等到9月中才会知道。

从萧汉森进出力致的情形来推估,8月9日元大证券的成交量只有3224张,约占力致4%的股份,因此,萧汉森8月10日购买力致时,持股很有可能尚未超过10%,不具备大股东的身分,也因此似乎没有短线交易的问题。

事实上,短线交易并非不常见。据证期局统计,去年台湾应行使归入权案件共281件、金额达7672万元;前年股市热络时更达307件、金额逾3亿元。

本刊求证力致,是否对萧汉森主张归入权,至截稿前力致不回复相关问题。

不过,今年上半年股市炒翻天,误踩短线交易红线者不会少,证交所、柜买中心每年6月及12月底会统计短线交易。萧汉森是否踩线?最快今年底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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