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爆三立拥中嘉27%股权 NCC:已请经济部提供资料

立委指中嘉违反附负担,NCC:已请经济部提供股权资料。(资料照)

立法委员陈椒华今到NCC递交检举函,指称中嘉集团涉有违反107年投资申请案中「参与投资受让人事业之关系企业或自然人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或控制新闻频道」之投资案所附负担疑义一事,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正调查本案相关事实,除已请该集团代表到会陈述说明外,亦函请经济部及中嘉集团提供股权资料。

NCC表示,该会定期查核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申报之股权结构资料,相关异动亦应按有线广播电视法规定申请营运计划变更。至于本案所涉及更上层之股权结构,刻正待相关部会及中嘉集团回复,将俟事证搜集齐全后进行研析,如查有违反负担之具体事证,则将依违反负担的状况及情节依法处置,最重依法得废止原许可投资处分。

此外有关该投资申请案中,利害关系人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向NCC承诺投入媒体识读与媒体品质提升之事项乙节,NCC表示,受让人泓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该申请案许可后,均定期逐年向NCC陈报前述承诺事项执行情形。

NCC说明,宏泰基金承诺落实教育公益信托之社会责任,将教育公益信托基金投入媒体识读教育及媒体品质提升部分,该基金已于108年至111年累计履行2亿6千余万元,尚符合107年之承诺,该会亦将持续监理,确保宏泰基金就前述承诺媒体识读等项目所规划之时程与投入之比例金额确实履行。另外就宏泰基金基于从事教育公益信托目的,规划用于教育、文化、慈善、医疗等社会公益事项之40亿元一节,NCC表示将与教育公益信托之主管机关协力,督促利害关系人宏泰公益信托逐年落实执行其媒体识读计划,期能共同促成宏泰基金推动教育公益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