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换照附款处分违法 NCC又吞败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6年前准予中视换照,却作出附款处分,要求神旺公司持股不得过半,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审判决「原处分违法」。(本报资料照片)

通传会(NCC)才因中天新闻台换照案,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处分违法、撤销不予换证的处分。6年前,NCC准予中视换照,却作出附款处分,要求神旺公司持股不得过半,经中视提告,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审判决「原处分违法」。可上诉。

中视换照案的诉讼,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审5月18日宣判后,22日截稿前,判决主文及理由尚未公布,但中视的律师表示,经向书记官确认,判决主文是「NCC原处分违法」。

律师解释,因当年NCC附款处分,中视为了换照只能被迫接受,造成无法回复状况,无法撤销原处分,只能请求确认原处分违法。

2017年NCC准予中视换照,但认为增资结果是法人股东神旺公司认购增资的持股逾事业总股数一半,与无线电视事业股权分散以避免言论集中的精神违背,作成附款处分,命令2019年前改为持股不过半,如未改正完成,将废止换照处分。

中视提告后,北高行法院撤销附款处分,NCC不服上诉,最高行法院认为NCC对换照申请审查,有其固有职权,但须「依法律授权」选择附款的条件,且中视后来已在期限内调整股权结构,原审也未再调查。

最高行政法院认为,NCC令神旺公司持股不能过半,届期未改正得废止准予换照,该处分对中视形成限制,依大法官解释意旨,为排除公权力干预,保障通讯传播自由,对于传媒作成行政处分所为的限制,应有法律明文、符合法律明确性原则。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神旺持有中视股权达59.05%,是出自增资而来,并非股东转让股权所致,但NCC却以此作成系争附款,逾越法律授权。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NCC作成附款处分却没有法律授权,也无法证明持股逾半有何干涉专业、阻碍言论多元的急迫危险等重大公共利益,判决废弃发回更审。北高行日前作成判决,确认NCC处分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