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假处分案开庭 代表律师「NCC驳回处分违法」:胜率很高
中天新闻台换照遭NCC 7比0驳回,执照即将在12月11日到期,中天声请假处分案在今(30日)开庭,中天电视发声明,表示中天代表律师主张NCC驳回处分明显违法,认为未来诉讼中天胜率很高。
中天声明:
中天新闻台换照遭NCC 7比0驳回,中天电视紧急声请假处分,争取在行政诉讼结果出炉前,继续在52频道制播新闻。中天声请假处分案在今天(11/30)下午开庭,中天电视代表律师主张NCC驳回处分明显违法,未来诉讼中天胜率很高,「保全之利益」远大于「驳回处分之利益」,由于执照即将在12月11日到期,具有急迫性,此案更攸关台湾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以及全民的收视权益,在宪法上具有特别意义,应该准许假处分。
中天电视申请暂时许可换发中天新闻台卫星广播电视事业执照,期限自109年12月12日起至本件假处分之本案行政诉讼判决确定时止,同时本件假处分程序确定前,不得许可有线电视频道系统业者就52频道所为频道规划变更之申请。中天新闻部副总梁天侠说,中天新闻的案子,对于台湾的言论、新闻自由的伤害及冲击非常重大,希望司法成为捍卫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的最后一道防线,并呼吁政府应该把选择看哪一台的权利和遥控器还给人民。
中天电视代表律师指出,NCC不予中天新闻换照的处分是违法的,因为卫星广播电视并未占用公共资源,而换照裁量应采取「宽松原则」,即使行政机关具有裁量的判断余地,也必须建立在「判断的基础事实正确」及「审酌有利当事人事项」两项前提下。但以听证会来说,程序进行根本违法,中天新闻代表无法在听证现场对鉴定人的鉴定表示意见,鉴定人亦未当场接受询问,鉴定判断缺乏专业性,鉴定报告无公信力;而听证程序前,中天新闻申请阅卷,包括:鉴定报告、节目及广告咨询会议会议纪录等均遭驳回 ,申请进行预备听证也遭驳回,连申请色彩鲜明的委员回避都遭驳回,完全忽略当事人的权利。
NCC对中天新闻的裁罚案件,来源都是检举,NCC选择性执法,未确定的20件当中有14件跟政治、选举相关,扣除与政治有关部分,相对其他电视台,裁罚次数并未过多,裁罚金额的形成也违反行政罚法,至于评论性节目应不在卫广法第27条第3项第4款的裁罚范围。律师严正澄清,裁罚案件均为过失类型,并且具有改善可能性。
中天电视主张,NCC驳回换照造成几项重大损害,首先是侵害了继续经营中天新闻的营业权,连带侵害中天新闻员工的工作权,其次中天电视透过中天新闻所实现「新闻自由」的利益亦受损害,人民无法透过中天新闻实现言论自由,假处分之声请,正是期待法律诉讼捍卫52频道的播出,保障新闻自由。中天电视代表律师强调,中天新闻假处分案具有宪法上的特别意义,所谓的独立机关更非独裁机关,为实现新闻自由及保障工作权,恳请让中天新闻台存续,请法院准许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