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后更惨! 段宜康吞曲棍球案不但要道歉还判赔百万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资料照/记者陶本和摄)

记者翁嫆琄/综合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于2014年11月县市长选举期间,指控担任曲棍球协会理事长的前国民党立委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元,段宜康还说,若指控不是事实他要公开吞曲棍球,但检方事后认为林沧敏并无不法,林沧敏因此怒告段宜康、彰化县魏明谷法院审判两人须连带赔偿林沧敏30万元并登报道歉,上诉后,高等法院30日提高赔偿金额改判段宜康、魏明谷须连带赔林沧敏共100万元并登报道歉。

段宜康2014年指控,前国民党立委兼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理事长林沧敏涉及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弊案;他之后承诺,若查无林沧敏不法情事,他愿当众吞下三颗曲棍球。而在林沧敏提告后,2015年法务部廉政署未传唤林沧敏即宣布以查无不法结案;2016年1月,彰化地检署以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秘书长淑惠总教练张文耀刑法伪造文书业务侵占等罪,因已将540万返还体育署,以及向彰化县政府补缴相关住宿费合计68万9800元,处以「缓起诉」处分、各缴交15万、3万元支付缓起诉处份金。

不过,2016年台北地方法院判决,段宜康与魏明谷均未尽查证义务,判决段宜康与魏明谷应连带赔偿林沧敏名誉受损慰抚金新台币30万元并登报道歉,而且段宜康应删除脸书相关言论。因此民众常要求段宜康要「吞曲棍球」,但他多次强调,司法调查问题,没查林沧敏就结案,却由下面的人替老板顶罪,「叫我吞曲棍球?林沧敏把我当儍子!」。

针对老是被网友要求吞曲棍球,段宜康曾受访表示,「我问心无愧,那是我自己对大家的承诺,我不认为没完成,因为要我达成承诺的条件没完成」。他认为,整个司法调查的过程出了很大问题,他质询过现任的廉政署署长,当时的廉政署署长及彰化地检署的检察长竟然可以留任跟高升,让他对法务部很不满,这事情司法做了让步,让他遗憾,「社会批评跟不谅解我可以接受,但我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