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山老鼠案 高嘉瑜:叶毓兰不了解事实 立刻道歉

民进党台北议员高嘉瑜日前质疑「郝市府弊案要柯P来担」。(图/记者语羚摄)

地方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内湖分局张梦麟因山老鼠遭拔官,警大教授叶毓兰脸书批评台北市长柯文哲「市长不是皇帝」。市议员高嘉瑜20日晚间表示,叶毓兰在不了解内湖山老鼠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就急着在发表违背事实证据议论,「严重伤害了叶毓兰教授自身言论公信力」。

高嘉瑜表示,叶毓兰称「装载木材工人能离开现场,是经由地检署认证」,与事实完全不符,完全错置了时间顺序,因为内湖分局是在3月12日下午「先纵放运送木材的人离开」,在她要求台北市警察局长邱丰光重视处理后,才在当天晚上8时30分「补打电话」请示检察官,也就是警方先行纵放,遭到质疑后才补请示,她可以提供公文佐证

高嘉瑜指出,内湖分局补以电话请示检察官时,检察官并未到场,仅能依警方所提供的错误资讯回答;警方对检察官报告有公文证明台东开放捡拾漂流木,因此检方回复以「有公文可佐证于开放时段内捡拾,所以本案看不出有违法之处」,事实上,是警方提供检方「完全错误之资料」,警方所称的公文根本无法证明这批桧木是于「开放时段内捡拾」,仅能证明「台东在101年有开放捡拾」。她表示,整个事实是内湖分局因已先纵放木材运送离开,但为了取得检察官背书记录,所以事后给检察官错误资讯,取得检察官建立在此一错误讯息之上的回答,以作为警方日后免责的护身符

高嘉瑜也表示,叶毓兰提到「本案因为高嘉瑜议员穷追不舍,不断施压」,完全是不实抹黑及人身攻击,因为警方只凭一纸101年台东的公文,所有的桧木怎可就都宣称是当时所合法捡拾?完全是拿对A事项的公文套用在B事项上,可说「极其荒谬」。

高嘉瑜指出,在现场时,运送桧木相关人等都称「没有来源证明」,清楚的回答「没有」,但在她离开现场后,却把「没有」的说词改成「有了」,对于内湖分局如此轻率办案态度,难道作为一个民意代表不该有所作为吗?希望「叶教授立刻道歉以正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