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判赔20万还没给 黄文玲踢馆:不还钱就吞球!

黄文玲曲棍球来踢馆段宜康。(图/记者翁嫆琄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2014年选举指控无党籍彰化县候选人黄文玲与国民党候选人林沧敏共用金主高院判决段应赔黄20万元,并于脸书刊登道歉启事1天。彰化县长候选人黄文玲19日上午前往立法院向段宜康要赔偿金20万元,还呛声,不还钱也可以,「那就吞曲棍球!」

段宜康于2014年地方选举期间,在脸书爆料黄文玲的金主,与国民党候选人林沧敏一样都是国民党彰化县前立委萧景田,黄文玲控告段宜康违反选罢法并求偿,刑事已判段宜康无罪定谳;但民事部分,高等法院今年4月判段宜康应赔黄文玲20万元,并在脸书刊道歉启事一天,目前全案已定谳。

黄文玲上午到立法院踢馆,她表示自己于2014年参选彰化县长时,段宜康为谋求同党同派魏明谷胜选,竟然发布假新闻影响选举,经提告及三年多的审理,终于判决段宜康应该赔偿20万元及于其脸书上刊登道歉启事。

她指出,8月8日父亲节当天判决确定,已经过了一个多月,段宜康到现在仍然未还款,中秋节前夕,她要将钱捐给弱势团体,让他们好好过一个中秋佳节,只好到立法院向段宜康来讨钱,并准备曲棍球的中秋礼盒送段宜康,要他「不还钱,就吞球。」

对此,段宜康办公室回应,办公室正在跟律师讨论,会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