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不实爆料判赔60万 马英九欣慰「歪风不可长!」
▲马英九认为,政论节目常出现不实爆料言论,各界应给予谴责。(资料照/记者周宸亘摄)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2014年底影射马英九总统收受科技公司政治献金,马总统去年1月底分别向2人提告,台北地方法院23日判段应赔60万元并登报道歉,全案可上诉。总统府发言人陈以信晚间表示,马英九对此判决感到欣慰,算是还了他清白与公道,也认为「政治人物与名嘴不实爆料的歪风不可长」。
资深媒体人陈敏凤前年底撰文指出,2007年共有12位电子与电信业大亨,凑齐2亿元交给马英九贴身幕僚;段宜康则是加码爆料,指某家上市公司曾在2008年总统大选前夕,提供1亿元政治献金给马英九,而此公司在国民党执政后顺利合并成公营事业。总统府于是在2015年1月23日发出声明,指陈敏凤与段宜康影射、诬指马总统收受非法政治献金,为捍卫自身名誉、端正社会风气,因此,马英九委请律师对2人提出告诉。
台北地院民事庭23日一审判决马英九胜诉,被告段宜康应赔偿新台币60万元,并在四大报头版刊登道歉启事,全案可上诉。陈以信表示,先前针对马英九被不实指控收受顶新集团政治献金案,特侦组曾以近6个月时间,传唤110名证人,调阅当事人三亲等以内亲人所有银行帐户资料10万笔,并调查相关机关57个后,去年6月间以「查无不法」签结,台北地院在周玉蔻案的刑事判决中同样也认定「并无证据证明马总统或其竞选团队确有收取来自顶新集团之非法政治献金」。
陈以信指出,马英九认为,近年政论节目开始出现不少政治人物与电视「名嘴」不实爆料、伤人名节等行径,已成社会乱源,除了各界应给予强烈谴责外,也认为此风实不可长,盼今日的判决能对纠正政论节目的歪风有帮助。
对于法院判决结果,马英九委任律师洪文浚则表示,经过法院详细调查及审理后,证明段宜康所称无论电子业捐款2亿元或科技捐款1亿元等,均与事实不符,过去段宜康多次散布不实言论,伤害他人名誉,如今的判决也适法允当,同时希望其他电视「名嘴」也能约束自我,别再假藉言论自由之名,散播不实流言、侵害他人名誉。
▼爆马英九收政治献金,台北地院23日判段宜康应赔偿60万元,并刊报道歉。(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