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段宜康再败诉!乌龙爆料马英九收献金判赔60万并道歉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2014年在电视节目个人脸书爆料总统马英九在2008年大选前,收受电子公司老板2亿政治献金,还影射马英九在亚翔公司合并合并公营事业中,疑似收受1亿元对价。马英九不满,起诉求偿,最高法院16日采信二审见解,判决段宜康必须赔偿60万元,并在个人脸书刊登道歉声明1天确定。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再度败诉确定。(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本案源于段宜康于2014年12月间,在电视政论节目爆料,指称马英九在2008年大选期间,有某电子业大亨,找了几个人集资捐了一笔政治献金给马英九,金额为2亿元。之后段宜康在2015年1月间,在个人脸书上两度发文,影射马英九在2008年,收受上市公司亚翔工程1亿元,亚翔之后顺利合并荣民工程公司。

马英九不满,起诉求偿1000万元,并要求在四大报上登报道歉。一审判决段宜康需赔偿60万元,并登报道歉。案件上诉二审,高院仍判决赔偿60万元,但登报道歉则改成在段宜康的个人脸书上,以不限制阅读权限方式,刊登道歉声明1天。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16日维持二审见解,仍判决段宜康败诉,须赔偿60万元,并在脸书上道歉一日,全案确定。

段宜康近年来因多次乌龙爆料、发言,陆续遭到求偿,有多案败诉确定。最有名的案件,是他在4年多前的县市长选举中,召开记者会指控担任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理事长的前国民党立委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元;段并在自己脸书上发文,说指控若不是事实,要公开吞一颗曲棍球。林沧敏起诉求偿,最高法院判决段宜康败诉,须与彰化县魏明谷赔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移除脸书粉文章。另外他也指称参选彰化县长的前台联立委黄文玲,与国民党参选人共用相同金主,黄文玲求偿,段宜康败诉须赔偿20万、并刊登道歉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