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乌龙爆料「毒邮票」一审判赔 上诉二审赔更多

王浩宇乌龙爆料时代力量党工林效先涉毒,高等法院判王应赔偿林40万元,并登报、在脸书上道歉。(本报资料照)

桃园市议员王浩宇2018年间爆料时代力量党工林效先持有「毒邮票」,结果是乌龙一场。林事后对王提告求偿,一审桃园地院判王应赔25万元并登报、在脸书道歉,双方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今加码多判15万元,王浩宇总共应赔40万元并登报、在脸书道歉,可上诉。

王浩宇2018年4月15日下午在立法院开记者会,影射林效先持有大量毒邮票,疑涉运毒、贩毒,甚至发誓:「若没有这件事,我愿意辞去议员退出政坛。」不过,检方调查后处分林等人不起诉,证实是乌龙一场,林因此对王提告求偿243万500元及登报、在脸书道歉。

一审判林效先胜诉,王浩宇应赔偿25万元并登报、在脸书道歉,且不得更改脸书道歉文底下的留言隐私设定。双方均提上诉,二审仍认定他未合理查证,损害林的名誉,审酌双方身分、地位及经济能力后,加码再判赔15万元。

林效先另还针对报导的媒体、名嘴提告求偿240万余元,目前在台北地院审理中。北院曾传唤王浩宇出庭作证,王推称当时是要监督时力,并未曝光林的身分,他根本不知林是谁,是媒体事后自己挖出来的,与他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