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吞球了?段宜康判赔定谳 李明贤:夜路走多碰到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出席。(图/记者张荣恩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2014年为帮同党彰化县候选人魏明谷竞选,批评蓝营候选人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林沧敏认为名誉遭贬、精神受损,求偿100万元,并要求登报道歉。高等法院判段、魏两人须连带赔偿100万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参选人李明贤则讽刺段宜康「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

本案发生于2014年11月12日,段宜康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并发布「瞎!连领据山寨」「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为标题新闻稿,而后公开指称林沧敏诈领补助款。第二天,段在自己的脸书上发表内容为「昨天在教育委员会质询教育部长,要求追查国民党彰化县长候选人林沧敏,涉嫌诈领巨额补助款的弊案」的文章

同年月15日,段宜康又在脸书发文,指称「林沧敏以不实清册单据体委会和教育部诈领了540万元!」以及「以上陈述如果不是事实,段宜康就当众把一颗曲棍球吃了!」的文章。

随后,段宜康在魏明谷竞选造势晚会上台演说,又说了林沧敏诈领补助款等等言论。至于魏明谷也引用段宜康记者会、造势晚会的内容,在报上刊登广告。更以相关内容制作影片,放置在竞选网页上,网页标题「段宜康赌吞曲棍球呛林沧敏涉弊诈领补助款」。

败选的林沧敏不满,起诉向段、魏2人求偿100万元、登报道歉,并删除脸书文章。一审判决段魏2人败诉,须赔偿30万元、登报道歉、删除文章。二审则加码改判段魏2人须赔偿100万元、登报道歉、删除文章。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0日驳回段魏2人上诉,全案确定。

对此,李明贤讽刺段宜康,「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谎言讲多了,总有一天要付出代价的。对了,段委员是否开个网路直播,来一场霸气吞曲棍球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