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李宗瑞案首件判赔定谳 一个受害人要给200万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淫魔李宗瑞被控性侵、偷拍20名女子,第一宗三审定谳的民事判决13日出炉。最高法院维持一、二审判决,指李宗瑞利用被害人意识不清之际与之性交,更偷拍性交过程对方私密部位,造成被害人极大精神痛苦,应赔偿200万元精神抚慰金

李宗瑞一案牵涉至少14起性侵、19起偷拍,其中17名被害人提出民事求偿。性侵部分,高等法院依一罪一罚,已重判79年7月徒刑,执行刑30年,目前还在最高法院审理中。偷拍部分,最高法院去年已判3年2月徒刑确定、不得易科罚金,李宗瑞因此入监服刑。求偿部分,高院去年已判决李共须赔偿2745万元,此部分仍在上诉中,第一桩三审定谳的判决今天出炉。

在今天宣判的民事赔偿案,被害女子系100年5月14日凌晨于SPARK夜店认识李宗瑞,酒醉后被带回李之住处遭性侵、偷拍得逞。李虽辩称两人是合意性交,但被判决败诉定谳,嗣后李还抗辩求偿金额太高,但民事庭一、二审均判应赔200万精神抚慰金,最高法院维持原判,确定李宗瑞对个别受害人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