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米凯莉判赔300万 名媛李珍妮:司法比黑心油还黑!

▲李珍妮资料画面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名媛战争!五分埔陈姓衣架小开现任女友李珍妮曾为联电副董明智、开发金执行副总吴春台情妇,她因为骂吴春台妻子米凯莉为「小三」,一审被判赔300万元并登报道歉,28日二审维持原判,让她痛批「司法黑心油还黑!」表示将上诉到底。

现年40岁、身价约5亿的李珍妮2005年生下一女,原本宣明智被认为是生父结果法院4月认定吴春台才是女孩父亲,判吴每月须支付生活费4万5千元直到小孩20岁成年。

宣明智、吴春台争夺亲权期间,李珍妮又在去年8月、今年1月批评43岁的吴妻米凯莉是「小咖演员」、与男友同居还当小三「劈腿抢走吴春台」、「觊觎吴春台身家财产」、「有一说是米和吴的小孩是前男友的」、「我女儿多了个弟弟」等语,引发案外案,遭控诽谤。

法院一审认为,吴春台与前妻离婚10多年才和米凯莉结婚,李关于第三者的说法不符事实;而且李之评论涉及他人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并非可受公评事项,对原告名誉隐私权已造成侵害,因此判李有罪台湾高等法院28日驳回李珍妮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此外,由于米凯莉去年8月受访时以「我虽然不是名媛,但从小父母就教我女孩子要懂礼义廉耻」之语反击暗讽李珍妮,让李也告上法院求偿600万元。可是台北地方法院却以米凯莉并未指名道姓,在17日判李败诉,让屡战屡败的李珍妮29日至台北地院出庭时愤而痛批,「司法比黑心油还黑!」并指控台北地检署刘姓检察官将她女儿的出生日期登记为民国85年,登载不实,导致法官无法认定米凯莉当年介入她与吴春台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