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珍妮骂米凯莉是小三挨告 需赔300万及登报道歉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名媛李珍妮的认女风波延烧出2个女人战争,李珍妮曾公开指开发金副总吴春台妻子米凯莉是小三,米凯莉不堪受辱向法院提告并求偿千万,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李女所说非属实,判决李需赔偿300万并在4大报登报道歉。

▲李珍妮女认父风波延烧出2个女人战争,李指吴妻米凯莉是小三挨告,李也告米诽谤。(图/资料照)

李珍妮在去年的8月间和今年1月间发声明及公开受访时曾说,米凯莉是小咖演员,和前男友交往同居,米女才是小三劈腿抢走吴春台,下嫁吴春台是觊觎吴的身家财产……等语,米凯莉知悉后认为个人精神名誉受损,乃向法院提告并向李珍妮求偿1000万元。

李珍妮在法院审理期间,辩称米女栽赃刻意抹黑,而自己则是根据媒体报导、常理、他人匿名电话合理怀疑米女劈腿且交友复杂,才建议吴春台去验DNA,自己和吴春台认识在先,育有一女,如果吴春台儿子确实是亲生骨肉,那自己女儿就多了个弟弟。后来她也向米凯莉提出诽谤罪告诉且求偿100万元。

法官审理后认为,吴春台与前妻离婚10余年后才另娶米女为妻,因此米女并非如李女所指第三者,李珍妮说法不实且涉及评论他人私德,与公共利益也无关,侵害米女名誉及隐私权,在审酌双方地位、损害程度后,法官判决李珍妮应赔偿300万元,并在四大报头版登报道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