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保险经纪公司是「诈骗集团」 名媛李珍妮挨告

名媛李珍妮。(资料照片)

名媛李珍妮因保险费纠纷,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李自认被骗,去年与父亲一同到台北地检署大门外拉白布条,批骂保险公司是「诈骗集团」,被控妨害名誉;台北地检署认为李女指控并非无中生有,今不起诉李女。

李珍妮指称,2012年间某保险公司陈姓、杨姓经纪人,向她表示投保人寿险只需缴1次938万元保金,事后保险经纪人却涉嫌伪造她的要保书,使她投保后需每年缴938万元,且要连续缴20年,控告2人诈欺等罪;但北检不起诉2人。

李不满北检调查结果,去年多次在父亲陪同下到北检外拉白布条抗议,并在白布条上指保险公司是诈骗集团;事后保险公司对李珍妮提告妨害名誉。

北检认为,该家保险经纪公司多年前确实曾因招揽业务,而与客户发生纠纷,遭士林地检署起诉,但事后获判无罪,因此认为李珍妮的抗议内容并非无中生有,认定李罪证不足,予以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