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实爆料称刘政池侵占国土 何志伟需赔35万并登报道歉

民进党立委何志伟,2013年间爆料刘政池多次侵占国土,遭最高法院判决须赔偿35万、登报道歉确定。(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何志伟,在2013年间担任台北市议员时,召开记者会爆料前苗栗县刘政鸿胞弟刘政池,有多处未曝光的侵占国土案件。刘起诉求偿350万元并登报道歉,一审判赔50万元并准登报道歉,二审则改判赔偿35万元,但仍须在四大报上登报道歉1日。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0日驳回上诉确定。

2013年间刘政池的「七七行馆」案爆发后,时任台北市议员的何志伟随即开记者会,并公开指称「刘至少还有10处私占国有地未曝光」、「另拥数间别墅,正复制同样模式侵占国有地」、「从成本3百万变成7亿7千万元的豪宅价格翻扬了好几十倍」、「刘政池以买卖或强取豪夺染指20公顷的土地…并以这些土地向银行超贷5亿。」何志伟还出示空照图,质疑刘政池还在北投别墅一带圈地多达20公顷,并指称刘企图温泉沉香木,炒作阳明山豪宅地皮

各大报第二天引用何志伟的爆料内容,更有平面媒体头版形式大篇幅刊登。刘政池不满,起诉求偿。一审士林地院审理后,认定何并未善尽查证义务,具有过失,判何败诉。刘也在审判决后发表声明,指出因何的不实爆料,让他合法的土地也被拆除、更改界址,蒙受不白之冤,所以他很感谢「有勇气」的法官,相信司法可以是公理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说会把诉讼赢得的金钱全数捐做公益

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开庭时,何仍拒绝赔偿,辩称自己是依照议员的职权,接受陈情后,促请相关公部门、检调进行调查,以防止国有土地遭滥垦滥伐,强调自己是在做议员分内的事。但二审法院仍认定何未善尽查证义务,具有过失,侵害刘的名誉。重新计算后,认定何共3次侵害名誉,分别赔偿10万、10万、15万,共计35万元,另仍须在四大报刊登道歉启事。

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20日驳回上诉,何志伟须赔偿35万元、并登报道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