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学生逗留撞球场 议员促学电玩店禁止
网咖不得在日间容留学生,但撞球馆属于运动休闲事业,无法可管,成逃学生聚集地,议员黄敬平要求主管的体育局和教育局跨局处研议。(体育局提供/蔡依珍桃园传真)
网咖不得在日间容留学生,但撞球馆属于运动休闲事业,无法可管,成逃学生聚集地,议员黄敬平要求跨局处研议,由主管撞球馆的体育局制定法规,当教育局后盾,避免学生上课逗留不适宜场所,体育局允诺先从行政辅导请业者配合规劝,并研议自治法规范可行性。
黄敬平说,《桃园市资讯休闲业管理自治条例》规定资讯休闲业不得容留未满15岁者,非例假日的8点到17点、22点到翌日8点,不得容留15岁以上、未满18岁者,网咖业者不敢收学生客,逃学生转往撞球馆游荡,但因撞球馆不属于资讯休闲业,综观体育局主管的21种法令,没有一条能限制学生上课时间流连撞球馆,仅有深夜时能以《社会秩序维护法》,开罚容留儿童和少年的游乐场业者1.5万元。
黄敬平说,他上个月就接到有名国一生,父母离异、有监护权的爸爸长年在大陆工作,同住的伯父和祖母管不动,导致学生行为偏差、目无师长频翘家,逗留在撞球馆,师长发现却无法强制带离撞球馆,警方到场也无法处理,成校安室的难题,直言问题存在已久,希望体育局与教育局横向联系,避免学生涉足年纪和时段不宜的场所,成教育以及治安隐忧。
体育局综合规画科长廖维敏表示,全市有38家登记有案的撞球场,每年都会会同经发局、建管处、环保局及消保官等联合稽查,但多只查消防安检、营业登记、空气品质和契约内容等,并未针对学生容留问题调查,短期内将函文请各撞球场帮忙规劝和通报,请学生不要在上课时间逗留,也会印制海报张贴在场馆进门显眼处提醒,长远之计将研拟自治条例规范的可行性,避免学生学习期间沉溺于撞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