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谈曲棍球!想到要赔100万给林沧敏 段宜康:XXX的XXX

段宜康。(图/记者季相儒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2014年彰化县长选战,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因批评蓝营候选人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还呛若有不实,愿意吃掉曲棍球,遭林沧敏一状告法院,而今最高法院驳回上诉,根据高等法院判决,段宜康败诉。虽然对于当初吞曲棍球的承诺,段宜康不愿多谈,但想到要赔100万,段宜康直截在脸书开骂,「XXX的XXX」。

段宜康2014年为帮同党彰化县长候选人魏明谷竞选,透过记者会和脸书,批评蓝营候选人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又在脸书上发文,指称「林沧敏以不实清册单据体委会和教育部诈领了540万元!」以及「以上陈述如果不是事实,段宜康就当众把一颗曲棍球吃了!」的文章

林沧敏不满,向段宜康、魏明谷2人求偿100万元、登报道歉,并删除脸书文章。一审判决段魏2人败诉,须赔偿30万元、登报道歉、删除文章。二审则加码改判段魏2人须赔偿100万元、登报道歉、删除文章。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0日驳回段魏2人上诉,全案确定。

段宜康表示,林沧敏案非常离谱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秘书长总教练都承认伪造单据、伪造选手签名,侵吞数百万公款;这种运动团体理事长不能批评?

段宜康指出,当时他请体育署来立法院说明,这样还不算查证?如果不是事证明确,体育署右为甚么移送当时的立法委员林沧敏?

段宜康说,马政府时期廉政署和彰化地检署,对主嫌理事长林沧敏没有传讯过半次;承认伪造文书侵吞540万公款的秘书长,也只罚15万了事,连起诉都不必,现在他却要赔100万给这种人,「XXX的XXX,鬼门开了该有报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