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呛吞曲棍球 指林沧敏诈领公款二审加码赔百万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 。(图/记者陶本和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民进党立委段宜康在3年多前的县市长选举中,召开记者会指控担任中华民国曲棍球协会理事长的前国民党立委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元,段还在为彰化县魏明谷站台时辅选时说,若指控不是事实,要公开吞一颗曲棍球。林沧敏起诉求偿,审判决段、魏两人败诉,案经上诉,高院30再判决段、魏2人败诉,须赔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移除脸书粉专文章。可上诉。

本次宣判时,败诉的段、魏2人均无到庭,至于起诉的林沧敏虽来到高院,但见到记者后就神隐,没有聆听宣判,也没有发表回应。

判决指出,2014年11月12日段宜康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并发布「瞎!连领据山寨」「林沧敏诈领补助款500万!」为标题新闻稿,而后公开指称林沧敏诈领补助款。第二天,段在自己的脸书上发表内容为「昨天在教育委员会质询教育部长,要求追查国民党彰化县长候选人林沧敏,涉嫌诈领巨额补助款的弊案」的文章。

再隔两天的11月15日,段又在脸书上发文指称「林沧敏以不实清册单据体委会和教育部诈领了540万元!」以及「以上陈述如果不是事实,段宜康就当众把一颗曲棍球吃了!」的文章。随后段又在魏明谷竞选造势晚会上台演说,又说了林沧敏诈领补助款等等言论

另外魏明谷也引用段宜康记者会、造势晚会的内容,在报上刊登广告。更以相关内容制作影片,放置在竞选网页上,网页标题「段宜康赌吞曲棍球呛林沧敏涉弊诈领补助款」。林沧敏不满,起诉向段、魏两人求偿100万元、登报道歉,并删除脸书文章。

一审判段魏二人败诉,须连带赔偿30万元、登报道歉、删除文章。案经上诉,高院二审仍认定段、魏2人发言不实,侵害林的名誉权。经过重新计算后,加码判决2人须赔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段宜康还要移除脸书粉专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