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带人妻上摩铁 「不同房」还是判赔20万

丈夫冲进汽车旅馆要抓奸,只看见妻子没看见小王仍坚持提告。(图/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一名许姓男子怀疑郑姓妻子和三重警分局一名王姓警员发生婚外情,2014年间发现两人共骑机车进入新庄区一家汽车旅馆后,报警跟进去「抓奸」,没想到房门一开只看见妻子一人,王警则不知去向,但他不相信两人进入摩铁1个多小时什么都没做,坚持提告求偿,法院最后判决王警须赔偿20万元。

许男指控,担任保险业务员的郑姓妻子因为2012年间的一场车祸,认识新北三重分局的王姓警员,后来就常常为了外出,丢下2名未成年女子给他照顾,让他觉得事有蹊翘。2014年3月27日晚上,郑女又说要参加公司教育训练,要求他照顾孩子,但实际上却跟王警一起进入汽车旅馆。

许男认为自己被「绿光罩顶」,即使打开房门后没看见王姓警员,仍坚持控告两人通奸,并求偿100万元;但郑女和王警都否认奸情,表示他们只是保险业务客户关系,当天是郑女因公事必须在外投宿,王警帮她介绍汽车旅馆,并陪她进去登记,后来就和朋友在另外一间房里唱歌,两人没有同房也没有不正当关系。

虽然通奸罪部分检方证据不足为由没有起诉,但民事赔偿部分,法官认为,依照一般社会通念,妻子在没有告知丈夫的情况下,与别的男性一同前往旅馆房间共处,纵使没有证据证明通奸,仍逾越一般正常交友分际,对许男的婚姻圆满关系已经造成严重破坏。

最后因为郑女已经和许男协议离婚,并约定双方不能提出任何求偿,因此法官仅判决王警须赔偿2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