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摩铁的事吗」人夫狂传简讯骚扰前女友判赔百万

▲女不断收到已是人夫前男友简讯骚扰。(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一名江姓男子陈姓女友分手后,传「记不记得上次我们去薇阁休息的事呢?」等多封简讯给对方,因此被告恐吓及妨害名誉,为了脱身只好跟陈女协商签下和解书,约定如果以后再传简讯,就会陪100万元,他却在2年后违约传简讯,还呛:「不高兴就再去告我!」台北地院17日便认定他违反和解内容,真的判赔100万元。

据判决书,江男在2人交往期间就曾经偷装监视录影器,偷录私密画面,3年前分手后便传「记不记得上次我们去薇阁休息的事呢」、「现在只要想到妳就会看那段影片」、「我要怎样处理这段影片妳也无所谓啰」等有暗示意味的简讯给前女友,造成对方心生恐惧,因此被告恐吓及妨害名誉,后来就在庭上和陈女签下和解书,承诺未来不得再以见面电子邮件、简讯、网路等任何方式与对方联系,否则须赔偿100万元。

虽然签了和解书,陈女去年10月又收到江男简讯,指称「我太太想看之前我跟妳在华创拍的照片」,因此回讯请对方不要再骚扰她,却被呛:「听妳在放屁,自从开完庭后就没再传给妳,不高兴就再去告我!」、「你不是说我再传简讯给你,要赔你100万吗?现在你传简讯来给我,是不是要赔我100万?」、「麻烦你搞清楚一件事,我对你没感情,从头到尾只是把你当砲友而已,也麻烦你别自作多情了,谢谢」,因此愤而提告,台北地院也认定江男多次违反和解内容,判赔10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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