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情还没爽先摔死 法院判摩铁赔遗孀299万

▲休息竟摔死!摩铁设计不良,楼梯没扶手判赔299万。(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已婚男子日前带应召女到摩铁欲进行性交易不料从2楼走下1楼房间时不慎失足摔落,送医后宣告不治。男子妻子得知后,怒告汽车旅馆负责人业务过失致死,法院认定摩铁未在楼梯间设置把手有疏失,判决摩铁林姓负责人须赔该人夫妻儿3人共299万元,并依业务过失致死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缓刑2年。

这起意外发生在2012年8月4日上午10时。新北市一名50岁的尤姓男子,过去曾好几度找一名越南籍的30多岁阮姓女子进行性交易,当天他又约出对方,搭计程车前往新庄区一间摩铁准备办事。但这间汽车旅馆的设计特殊,经螺旋车道上2楼的停车场地后,再开门走楼梯到1楼房间。

阮女走在前面,推开门准备走下1楼,尤男则跟随在后。不料尤男才走了2阶,却不慎失足摔落,阮女吓得连忙通知旅馆服务生,将尤男送医急救。但他因头部着地导致颅内出血,送医急救后仍宣告不治。事后尤妻得知丈夫援交难以接受,并认为是阮女谋财害命愤而提告,但调查后查无嫌疑,尤妻改控告旅馆负责人业务过失致死。

检方调查之后,负责人称说「房间通过市府检查」,并拿出合格佐证,但检方找来市府人员调查,认定出事房间因楼梯超过1公尺高,依规定须设置扶手,因此认定负责人仍有过失,检方将他起诉。原本摩铁有意赔偿死者妻儿20万元,但他们不接受,3人向摩铁求偿349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依照《建筑技术规则》中规定,楼梯高度超过1公尺应架设扶手,而事发地点的楼梯高度明显超过规定,应设立扶手但没有,新北地院因此认定摩铁负责人有过失,判他须赔偿299万元,全案可上诉;涉嫌业务过失致死部分,法院审酌林姓负责人已和尤妻和解,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他6个月徒刑、缓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