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想念「大哥」 小弟翻监狱高墙求见一面

▲ 想念大哥攀墙闯监狱首例遭判刑3月。(图/东森新闻提供)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众所皆知,「逃狱」有刑责可罚,但如果是擅闯监狱,又该当何罪呢?一名林姓男子去年9月多的时候,裸身爬越新竹监狱高墙,当下被警卫阻挡,据男子声称,自己是因为太想念关在牢里的「大哥」,才决定冒险一试。不过,这起离谱案件,可是让法官大伤脑筋了!因为男子「闯监狱」的行径,真的是「首开先例」,法官最后只好依毁损及侵入住宅罪判刑。

裸着上半身,满身酒气的林姓男子在警局大闹,这是去年九月多,林姓男子企图闯监狱,想探望牢里的「大哥」,却被警方逮到的糗样;只不过,别人是处心积虑地想越狱逃跑,而他竟然异天开,企图越过高墙闯进监狱,由于民众勇闯监狱相当罕见,究竟该如何判刑,着实让法官很头痛

仔细翻遍法条,没有前例可循,新竹地院承审法官邱忠义最后认定,林姓男子擅闯监狱一案,将以「侵入民宅」来定罪;此外,该男子在攀爬进入监狱时,用塑胶袋衣服包住手拉扯高墙上铁丝网,因此造成一定程度的毁损,犯行已经触犯「毁损他人物品罪」,将判处三个月有期徒刑。(新闻来源:东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