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吵架妻从15楼摔死!「租屋处成凶宅」法判老公赔187万

夫妻吵架导致妻子坠楼,让租屋处成为凶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崔子柔综合报导

朱姓男子和妻子吴女桃园租屋,他们一天大吵一架,吴女从15楼坠落当场死亡,该户因此成为凶宅,李姓房东事务所鉴定,认为房子因发生「非自然死亡事故」会掉价,向朱男要求187万1000元作为赔偿。法院传唤朱男未到,认为他违反承租人义务,判他应赔偿李男187万1000元,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房东表示,朱男夫妻自2017年10月10日签约以2万元向他承租该屋,2018年8月1日他们发生激烈的争吵,导致吴女坠楼,朱男目前也涉嫌杀人,仍由检方调查中。

房东指出,朱男应依租约第11条,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使用房屋,却因故意或过世让租屋处成为「凶宅」,经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鉴定,该房地正常交易价格与发生非自然死亡事件后的市场价格,总价减损187万1000元。

另外,吴女为连带保证人,无论是他杀或自杀,朱男身为继承人都应负责。朱男经法院传唤未到,也无提供任何书状陈述声明,吴女坠楼死亡部分有桃园地检署相验尸体证明书佐证,李身为出租人民法432条规定,请求违反保管租赁物义务的承租人朱男负损害赔偿责任有依据。

法院衡量事务所估价,该报告是经搜集不动产市场资料及对房地产权调查,综合评估后以比较法收益法求出房地的原本价格,进而与其他凶宅价格比较分析,说明相当充分合理

法院认为,朱男夫妻承租李的房子,却坠楼死亡意外让屋子变成凶宅,房东求偿理由正当,判朱应赔偿李一共187万1000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