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专法三读 叶俊荣:5大变革改善租屋环境

内政部叶俊荣。(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陈佩仪台北报导

立法院于28日三读通过《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内政部长叶俊荣指出,本条例以租赁住宅专业服务等5大面向变革,来保障国人住宅租赁权益,是健全租赁住宅市场的重要里程碑,内政部会持续积极落实各项相关作为。

叶俊荣表示,租赁专法立法目的,是就住宅租赁市场目前存在租赁契约关系保障不足、纠纷处理不易、专业管理之缺乏、租赁住宅资讯不对称等现况问题,研拟相关的解决措施。本条例的内容主要可分为5大面向:

一、让租赁关系有保障:就现行租赁住宅市场争议较多的纠纷情形,包括押金上限与返还、租人修缮义务、转租关系、遗留物处理及出(承)租人提前终止租约等,都有明确规范

另也针对包租契约关系、转租契约关系、代管契约关系及一般出租契约关系,订定契约书范本及其应记载(约定)不应记载(约定)事项,将租赁住宅市场相关契约关系全部纳入规范,扩大权利义务之保障范围

此外,在租赁资讯正确方面,也要求刊登广告媒体经营者应负查证责任,如广告面积、屋龄楼层别及法定主要用途等,以确保房客获得正确的租赁住宅资讯。

二、让住宅租赁有帮手:由政府辅导出租人或承租人组成非营利团体,借由团体的互助机制,增加专业经营知识、提升纠纷处理技巧,使团体成为租赁双方处理租赁大小事的得力帮手;同时提供相关通译服务,以协助新住民处理租赁事务

三、让争议处理有管道:租赁纠纷送由直辖市或县(市)不动产纠纷调处委员会进行争议调处时,免收调处费用,让政府扮演公正专业第三人的角色,使纠纷处理更具效率

四、让委托经营有利多:鼓励个人房东房屋交由专业经营者代管或出租,以促进租赁住宅市场专业化,并减少可能纠纷。另提供房东所得税地价税及房屋税之租税优惠活络租赁住宅之供给

五、让专业服务有制度:租赁住宅服务业许可行业,并要求服务人员应取得专业证照,另也要求业者应缴交营业保证金,以强化租赁住宅服务业专业能力及服务品质

叶俊荣表示,本条例经总统公布后,将于6个月后施行,内政部将积极研议推动相关子法配套措施以利制度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