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条例三读 房仲业忧:不易改善现况

▲立法院三读通过《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不过重心多注重在「包租代管」。(图/记者叶佳华摄)

记者陈佩仪台北报导

为改善恶房东问题、健全租赁市场制度,立法院今(28日)三读通过《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不过房仲业认为,本次立法对纠纷处理、违建分租等常见乱象未有着墨,重心多注重在「包租代管」,但6000元的免所得税诱因不强,不易改善现况,对于租屋市场价量影响小。

《租屋条例》条文明定,房东向房客收取押金,不得超过2个月租金之总额,且应于租赁契约消灭、承租人返还租赁住宅及清偿租赁契约所生之债务时,返还押金或抵充债务后剩余押金;另外,未来若房东将房屋委托包租、代管业者,租金6000元以下免纳综合所得税。

此外,包租代管之租赁住宅在地价税、房屋税部分新法也付予适当减征,由县市主管机关定之,并报财政部备查;而租税减免优惠实施年限为5年,行政院得视情况延长,并以1次为限。

对此,东森房屋研究中心副理于静芳分析,台湾租屋市场长年遭忽视,但在房价高、买不起房的情况下,多数民众「以租代买」,租赁需求量极大;但租屋市场在长期缺乏政策管理下,恶房东、恶房客、租金乱飙涨、违建分租等问题乱象丛生

不过这次三读通过的《租屋条例》多注重在「包租代管」,鼓励房东将房子委托包租、代管业者以减少税负,但保障权益部分,针对房东,承租人若迟缴、毁损及转租等,有权提前终止租约,对于房客保障,则仅在「押金不得超过2个月租金」。

于静芳指出,国内租屋市场多是个人房东,「包租代管」政策仍否引起房东兴趣,来达到所谓的普及性,是考验政府一大课题,此次也仅针对房东、租客间保障权益,对于纠纷处理、违建分租等常见乱象未有着墨;此外,最重要的「租金不够透明化」,极少量实价资讯让租金如黑市无限飙涨,租客难以适从,建议将实价登录修法纳入自租。

大家房屋企划研究室主任郎美囡也表示,政府希望屋主空屋交由专业经营者代管或出租,这样的出发点很好,不过全台各地租金差距颇大,尤其租房需求高的都会地区,租金单价偏高,6000元的免所得税是否有吸引力,目前保守观望。

而这次中和租屋大火事件发生,让违建被推到议题浪尖上,日后委由代租代管的物件若有违建部分,该如何处理,也会是屋主忧心的问题。

台湾房屋智库资深分析师陈炳辰则指出,租赁专法虽然对于租客与房东两造都有明确的保障与限制,但目前仍多房东并不愿意申报出租使用,除了出租税务问题,也想避免房屋非自用衍生出持有房屋税、未来交易税费等疑虑,虽然此次修法已有出租减免优惠,但诱因不强,不易改善现况,对于租屋市场价量影响小。

全国不动产董事长叶春智建议,政府在实施租赁专法的过程中,仍须配套租金全面实价登录,以免不法房东有漏洞可钻,成为看得到吃不到的大饼。而近年分租套房灾难频传,但在租赁专法中并未纳入居家安全条文,恐怕杜绝不了恶房东,建议政府应正视租屋消防安全,协助弱势的租屋族有更好的居住环境。

此外,叶春智也指出,为因应租赁专法,保障广大的房东、租方权益,全国不动产抢先推出租金履约管理,并且要求所有加盟店将来增加住宅租赁服务事业的营业项目,并协助房东合法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