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平均地权条例》修正 本周拚三读

立法院力拚13日前通过《平均地权条例》修正案。图为大台北地区房地产。(本报资料照片)

攸关打炒房的《平均地权条例》修法草案本周将进行三读,业者针对限制私法人购屋反弹甚大,认为扼制都更发展,内政部强调,已将私法人因必要及正当用途取得住宅情况纳入修法,不会影响私法人都更或合建分屋等未来必要业务营运,且不溯既往。

立法院本会期预计13日结束,朝野党团今将持续针对总预算案进行协商,并讨论包含《平均地权条例》、《气候变迁因应法》及《烟害防制法》等案。其中《气候变迁因应法》等争议不大,预计10日完成三读。较有争议的《平均地权条例》修正案,民进党团规画最晚13日三读。

立委陈椒华昨晚表示,会带板凳在议场门口排队,将更改议程,把第二案《平均地权条例》调整为第一案,总预算案往后挪。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平均地权条例》草案规定,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将依其取得必要性及正当性,分为「免经许可」及「需经内政部许可」2类,并由内政部于授权办法中明定;其中「需经内政部许可」部分,将受取得后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之限制。

内政部指出,包含私法人依法或经营必须取得情形;参与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约或合建附买回条款取得的住宅,因推动重建所必要且不涉及短期炒作,将纳入「免经许可」项目,并不受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之限制。

内政部表示,需经许可项目,将就私法人取得住宅用途具有正当性之情形予以纳入,参与都更危老重建而需事先购入住宅进行整合将纳入。经许可取得之住宅,将受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