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房最重罚5000万 平均地权条例三读 「5重拳」曝光
在副院长蔡其昌敲槌后,立法院10日院会三读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姚志平摄)
立法院10日院会三读通过「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民进党立委王美惠(右)等人在议场中央拿出标语合影留念。(姚志平摄)
攸关台湾房价的《平均地权条例》修正案,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祭出5重拳遏制炒房,不法炒房行为最高可重罚5000万罚锾,限期未改善者,可连续开罚,并新增违规检举奖金机制,强力遏止不动产炒作,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另外,限制私法人购屋部分,如有特定用途可向内政部申请许可,且5年内不得移转。
行政院版5大重点,包括限制预售屋红单转让换约、重罚炒作行为、建立检举奖金制度、管制私法人(公司、企业)购屋,并要求预售屋买卖契约解约时须申报登录,并明订若有散播不实资讯影响交易价格、透过通谋虚伪交易营造热销假象、利用违规销售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最高可处5000万元罚锾,限期未改善者,可连续处罚。
被视为政府打房起手势的《平均地权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今在立法院三读通过,图为台北市区。(本报资料照片)
针对红单转让换约的部分,《平均地权条例》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或经内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协助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规者均可按户栋处罚50万至300万元。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平均地权条例》修正案,并提出3项附带决议,除了国民党立委李德维以及民进党立委江永昌提出的附带决议外,民进党团也提出附带决议,来解决行政程序上的疑义。
民进党团附带决议提到,为因应外界对行政机关审查私法人取得住宅时程,将影响私法人经营或推动都更危老整合时程的疑虑,爰要求内政部就《平均地权条例》第79-1条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针对有关宿舍、参与或实施都更危老等需经许可项目,应于授权办法中明确规范应备文件,将申请书表予以简化,务求申请及审查程序便捷。
附带决议中提到,另请内政部受理申请需经许可案件以7个工作天完成审查为原则,以维私法人经营或推行都更危老重建的时效。
另外,为避免地方登记机关对于免经许可项目实务执行产生疑虑,影响不动产登记作业,爰要求内政部就私法人因参与都更危老或一般合建,而依合建分售、合建分屋契约或合建附买回条款取得之住宅等免经许可项目,也应清楚明确提供地方登记机关,并办理教育训练,以利后续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