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重 炒房最高罚5千万

政院拟祭五重拳打炒房

重罚炒房!行政院会最快周四(17日)拍板「平均地权条例」、「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转售;并重罚炒作房价,如有意图影响交易价格、制造热销假象及垄断转售牟利等不当炒作行为,违者最重可罚5,000万元。

政府高层透露,在「炒房关三年条款」大逆转拿掉后,决定加重「行政罚」,不当炒作不动产罚款由原本修正草案处罚100万元至500万元,一口气提高到100万元至5,000万元,最高罚款提高十倍,以达吓阻效果。

遏止房价遭不当炒作,行政院上周五和民进党立院党团就「平均地权条例」、「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修正草案达成共识,由于社会上对于「炒房关三年条款」争议过大,决定拿掉严惩炒作最高处3年徒刑条文,改以「行政罚」严惩不当炒作。

为了争取民进党团支持,上周五国发会主委龚明鑫、内政部次长花敬群等首长均亲自出席沟通,行政院已列为立院本会期优先法案,力拚本会期完成三读。官员表示,周四行政院会「有机会」排入议程,这次修正主要是为遏止近期投资客揪团炒房、利用换约转售哄擡获利、利用不实实价登录垫高交易价格等新型态炒作行为。

防止利用换约转售哄擡获利,修正草案全面限制预售屋及新建成屋换约转售,明定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且销售者不得同意或协助买卖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者将按户栋处罚50万元到300万元。

严惩炒作,修正草案严惩任何人有意图影响交易价格、制造热销假象及垄断转售牟利等不动产炒作行为,违者处罚100万至5,000万元。并比照「公平交易法」明确定义垄断、联合行为,「正面表列」炒作样态,包含发布假讯息、排队制造热销假象、透过社群揪团炒作等行为,符合炒作定义者就可开罚。

管制私法人购屋,修正草案增订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采许可制,并限制取得后于五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

同时,预售屋解约须申报。预售屋买卖契约若有解约情形,应于30日内办理登录申报,违者将按户栋处罚3万至15万元,以避免虚假交易哄擡房价。

此外,建立不动产炒作销售、买卖或成交资讯申报违规的检举及奖金制度,经查证属实者可以实收罚锾总金额一定比例作为检举奖金,并授权主管机关另订办法,以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