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权条例》修正案三读 炒房最重罚5,000万

打炒房修法重点概要

为遏止投资客揪团炒房,立法院会10日在朝野无人反对下,三读通过《平均地权条例》修正案,祭出5重拳遏止炒房,炒房行为最高处5,000万元;同时增订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未来私法人购屋应检具使用计划,并经内政部许可,且5年内不得办理出售,避免投资炒作住宅。

内政部代理部长花敬群表示,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为打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但不会影响市场正常交易;就长期而言,将有助于引导市场回归稳健发展。

受瞩目的是,民进党团提出附带决议,针对私法人购买宿舍、参与或实施都更危老,申请书表予以简化,内政部在受理私法人申请需经许可案件,以7个工作天完成审查为原则。打炒房祭重罚规范母法经总统公布后即生效,但攸关禁预售屋换约、私法人购屋采许可制等5项子法,预计拚3个月完成公告,由行政院公布上路。

不动产业界担心私法人购买住宅采许可制,会妨碍都更危老推动、审查时间过长、未有明确标准、与房地合一税重复限制等疑虑。

内政部强调,私法人购买住宅做都更、危老等项目的审查,将明确规范申请书表,采简捷申请审查程序,申请案件原则在7个工作天内完成审查。

私法人购买住宅参与或实施都更危老等「需经内政部许可」项目,将于授权办法中明订审查标准,基于资料保护原则,审查后不会公告相关讯息。另针对部分都更危老整合阶段因实务需求而需移转案件,将在制定授权办法时邀各界研商,以不影响私法人经营或推动都更危老整合效率及时程为原则。

这次修法共有五大重点,包括:

一、限制换约转售:签订预售屋或新建成屋买卖契约后,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或符合内政部公告特殊情形外,不得让与或转售第三人,建商不得同意或协助契约让与或转售;违规者将按户(栋)处罚50万至300万元。

二、重罚炒作行为:明确规范若有散播不实资讯影响交易价格、透过通谋虚伪交易营造热销假象、利用违规销售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垄断转售牟利,将按交易户(栋、笔)数处罚100万至5,000万元。

三、建立检举奖金制度:民众对不动产销售买卖或申报实价登录违规行为,可检具事证向地方政府检举,如经查证属实,将由实收罚锾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额作为奖金。

四、建立私法人购买住宅许可制:私法人购买住宅将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当性,分为「免经许可」及「需经内政部许可」2类;其中「需经内政部许可」,于取得后并将受取得后5年内不得办理移转、让与或预告登记之限制,以防杜藉其后续变相转作短期炒作。

五、解约申报登录:预售屋买卖契约若有解约情形,建商应于30日内申报实价登录;违规者将按户(栋)数处罚3万至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