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房客欠8个月租金还呛声 新制租赁专法有解

租屋纠纷多,不仅有恶房东、也有恶房客。(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陈韦帆台北报导

租屋最怕恶房东,但也有恶房客欠租8月,甚至大声咆哮、呛声,让房东无可奈何,更有网友到PTT《rent-exp租屋经验版》发文求助。对此,包租公律师蔡志雄表示,新制租赁专法,只要房客超过2个月不付租,即可直接至法院提告,声请返还租赁物,建议越快声请,对于房东越有利。

网友czask近期在PTT《rent-exp租屋经验版》发文表示,朋友妈妈作为房东,出租1间房、签约3年,起初1年半,房客都有按时缴付房租,但8个月前,开始说没钱交租。房东每月打电话、发简讯,好声好气催缴,却换来房客大声咆哮,甚至恐吓房东「当初签约我知道妳家地址在哪里喔,我认识很多黑道啦!」、「要来啊!我常常上法院啦!没在怕啦!」。甚至摆烂回应「啊我就没钱啊!你要我怎样?」、「你不要逼我啦!我什么都没有,就命一条啦!」

网友czask认为,为什么没经济能力的人,却要租3房1厅、租金1万8千元的房子,认为房东人太好,才会被占便宜8个月、损失近15万元房租,最后提到房东虽然已说要寄存证信函,但似乎也担心这样做没用,所以每次讲到这件事就快哭出来令人不舍,因此想知道,如何效率合法,请恶房客搬走。

针对此篇网文,有网友回应:「合法的东西都是没效率的」、「给房客方便、就是给未来的自己不便」、「欠费恐吓全都记得录音存证跟控告」。

蔡志雄则建议:「一般租屋押金为2个月,而新制租赁专法只要房客积欠超过2个月后,经催告不付后可直接至法院提告,要求房客返还租赁物,也可同时一并请求归回积欠租金;另外,恐吓部分属于公诉罪,若网友所言为实,也可举证给予检察官。」

而关于提告要求返还部分,蔡志雄说,「实务经验法院判决下来约4~6个月,所以越快动作对于房东越有利,除提告之外,也可向地方调解会申请调处,尝试是否可顺利解决,两者冲突、可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