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恶房东 租屋族靠这9招自保
▲ 恶房东张淑晶重出江湖,仍旧不改恶行、坑杀房客。(图/记者杨佩琪摄)记者叶佳华/台北报导
「恶房东」张淑晶近期重出江湖,继续用相同手法坑杀房客。为避免更多租屋族受害,崔妈妈基金会针对张淑晶恶行,提出9种自保方法。
1. 房屋照片与实际不符:房客务必亲自看屋,若房东不同意看屋,须坚持「若不给看屋我就不租」。
2. 带看A屋出租B屋:留存招租广告、看屋时最好拍照存证、坚持在订金收据上载明出租位置。
3 借由没提过的物品追加费用:契约应详列随屋所附的各项物品,契约若记载清楚,房客就不能额外擅自收费。
5. 抽换契约内页:契约一式两份,契约内每个页面接缝双方都要盖骑缝章(若没有装订成册,双方也要在每页签名或盖章,避免其中一方任意抽换页。
6. 擅增契约条文:若事后增删修契约,双方也要在涂改处签名。
7. 规定以家人亲戚为连带保证人:须让连带保证人知悉,并坚持亲自签章,即使是家人亲戚关系,也不可代签。
8. 退租时搞失踪不还租金:签约前须确认房东身分,并留下有效联络方式,另外,妥善留存录影、照相、录音等证据并报警。
9. 退租时不点交,诬指毁损:退租前拍照存证列出屋况、物品清单,并寄存证信函给房东要求限期点交,若逾期视同完成点交。
崔妈妈基金会提醒,大部分恶房东的讹诈行为,例如擅自更换契约、推翻口头承诺、私扣押金等,光靠消保法依然束手无策,因此房客除了充实基本的租屋常识外,找屋、看屋及签约时也应该特别谨慎。